南京:“短命綠化帶”背后的利益追問
南京1.2公里長的江堤綠化帶竣工驗收不到一年,就被全部鏟掉。據(jù)介紹,那段被毀掉的綠化帶,當初施工費用高達七八十萬元。
對于這段短命綠化帶,相關部門的解釋是:這里前后實施兩項工程,規(guī)劃有部分重復,為完成后一個計劃,只得把之前的綠化帶鏟掉,換成“檔次更高”的綠化植物。這么說來,似乎全是規(guī)劃撞車的原因,果真如此嗎?
當然不是,從現(xiàn)在的施工方所謂“換成檔次更高的綠化植物”這一說法就可以看出,“檔次”是“短命綠化帶”事件里面的關鍵詞——原來的綠化帶是配合江堤加固改造工程的,檔次不夠高。這也就是說,所謂規(guī)劃撞車,只是“短命綠化帶”事件一個冠冕堂皇的托詞而已。真正的原因,要么是畸形的政績觀在作祟,覺得“適當做了點”的綠化帶不足以凸顯政績;要么就是相關人員想在工程中撈好處,原來的綠化帶不鏟掉,費用更高的新綠化帶工程怎么上馬?
其實,類似的短命市政工程在很多地方已經(jīng)見怪不怪,一條馬路挖了再鋪、鋪了又挖;一條綠化帶栽了又鏟、鏟了又栽,而工程費用,通常都是越做越高。輿論一有質疑,施工方總是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規(guī)劃有調整,要跟周邊環(huán)境配套,只能挖了重弄。最極端的例子之一就出現(xiàn)在南京——挖掉一條路上的香樟樹,為的居然只是種上更粗一點的香樟樹。
“短命綠化帶”及其他的短命市政工程,其實很多時候跟規(guī)劃撞車或調整沒什么關系,有關系的是重復再重復的市政工程暗藏的巨大利益——直接利益,是經(jīng)濟利益刺激下的“要撈錢,搞工程”;間接利益,則是一些領導希望越來越豪華的市政工程為自己的仕途加點政績分。兩者合力,短命市政工程必然層出不窮。
要杜絕這種短命工程,一方面要撕破那層“規(guī)劃調整、美化城市”的遮羞布;另一方面,則需要嚴格的責任追究。刑法規(guī)定得很明確: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就是不折不扣的瀆職罪。如是“要撈錢,搞工程”,則應該對背后的利益相關人窮追猛打,該法辦的就法辦,決不姑息。
遺憾的是,目前為止,還從來沒見哪個官員因為短命市政工程被追究瀆職罪的。輿論再怎么群情激憤,責任追究仍然不了了之。長此以往,“規(guī)劃調整、美化城市”必然要成為最安全的托詞。巨大利益極低風險刺激下的短命市政工程,也必然會繼續(xù)反復出現(xiàn)。
編輯: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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