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yè)局發(fā)通報 首次取消國家濕地公園試點資格
2015年12月31日,國家林業(yè)局發(fā)出通報,由于四川彭州湔江國家濕地公園(試點)沒有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建設和管理,決定取消其試點資格。這是國家濕地公園建設以來取消試點資格的首例。
通報指出,四川彭州湔江國家濕地公園自2009年批準試點以來,未能按批準的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guī)劃開展建設,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提出驗收申請,也未作任何情況說明。根據《濕地保護管理規(guī)定》和《國家濕地公園驗收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取消其試點資格。
通報要求,各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建設單位要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國家林業(yè)局對在試點期限內不申請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且整改仍不合格的,將一律取消其試點資格;對因管理不善導致國家濕地公園條件喪失,或對存在問題拒不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將撤銷其國家濕地公園命名,并向社會公布。
通報同時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準確把握國家濕地公園建設理念,健全機構,加強管理,嚴格按照驗收要求組織專家開展試點驗收自查自評工作,確保驗收質量。要防止重申報輕建設、重經營輕管理、重干預輕自然、重開發(fā)輕保護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在國家濕地公園建設過程中,要充分挖掘資源特點和文化內涵,提高國家濕地公園品位,提高建設水平。要通過對國家濕地公園的有序建設和科學管理,使其真正成為搶救性保護濕地、擴大濕地面積、推進濕地全面保護的有效措施,成為濕地科學研究和宣傳教育的重要平臺,探索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重要途徑,開展?jié)竦乇Wo與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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