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其他: 1、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主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2)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市政工程專業(yè)),同時需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其中注冊建造師需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原件或根據蘇建管企(2008)19號文出具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明原件。(3)其他條件: a、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b、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c、企業(yè)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d、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e、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f、資審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發(fā)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fā)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項目的投標競爭; g、業(yè)主有權拒絕既往工程中業(yè)績、信譽不佳及有不良行為的投標人; h、在本市注冊的施工企業(yè)須提供已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冊的施工企業(yè)憑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領取中標通知書。 i、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請申請人于2010年6 月 4 日 18:00 前到鎮(zhèn)江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長江路新廣電大廈副樓316室)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報名申請書兩份和企業(yè)加密鎖參加報名,并至市電力路128號三樓獲取預審文件。 3、經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少于9家時,招標人將按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要求重新發(fā)布招標公告;如經資審合格的單位多于9家(含9家)時,全部參加投標。 4、投標人須按鎮(zhèn)政建(2008)55號文規(guī)定,報名單位必須于參加資格預審前到鎮(zhèn)江市交易中心繳納投標保證金貳拾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yè)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yè)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yè)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具體賬號見預審文件。 5、遞交資審申請及材料時需提供“投標保證金已收確認函”,否則拒收資審申請及材料。 6、投標時,投標人須提供投標文件的電子文檔,并按招標文件要求刻入投標光盤。 7、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本工程采用“綜合評分評估法”評標辦法,本評標辦法總分為100分,其中投標報價72分,工期3分,技術標20分,項目經理業(yè)績5分。 ①投標報價分值計算(72分):不低于成本價的有效最低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得72分,偏離基準價的相應扣分,每偏高1%扣0.3分, 不足1%的按插入法計算得分。投標報價低于成本的認定:投標報價低于成本價的認定為廢標,成本價的確定方式見招標文件。 ②工期分值計算(3分):滿足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得1分。投標人投標工期每提前1%,加0.2分,投標人投標工期超過10%的部分不加分。 ③技術標分值計算(20分):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技術標進行合理性評審,評審施工方案按下列內容逐項評審計分,如發(fā)現(xiàn)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響正常施工或影響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給予扣分。評委扣分時應詳細寫明缺陷內容,扣分要合理,技術標如未判定為不合格,則技術標得分不得低于該項分值的60%(不含答疑)。統(tǒng)計技術標得分時,在技術標評標委員會成員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進行平均(含答疑)。(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1.5分)(2)、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1.5分)(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2分)(4)、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2.5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2分)(6)、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1.5分)(7)、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1.5分)(8)、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3分)(9)、冬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施工情況下的施工措施;(1.5分)(10)、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1分)(11)、答疑(2分)評標委員會根據工程特點,技術要求提出疑問,由投標項目經理針對本工程特點進行回答,評標委員會根據項目經理的回答進行評分。若投標申請人項目經理未親自參加投標答疑,則此項以零分計算。 ④業(yè)績分值(5分)一般規(guī)定投標項目經理業(yè)績均應以投標書中提供的并能明確是投標人及投標項目經理本人的業(yè)績原件為依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所有獲獎榮譽、獲獎工程,是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證書為準。獲獎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計分。同類獎項均以最高獎項計分,不得重復和累計。上年度以來是指2009年元月1日以來,上二年度以來是指2008年元月1日以來,上三年度以來是指2007年元月1日以來。獲獎工程的日期以證書的簽發(fā)日期為準,獲獎工程均指道路工程。分值計算: ⑴、投標項目經理承擔過的工程上一年度以來獲省轄市級市優(yōu)工程得0.3分,上二年度以來獲省優(yōu)工程得1分,上三年度以來獲魯班獎(含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評審的“國家優(yōu)質工程”)得1.5分。 ⑵、投標項目經理承擔過的工程上一年度以來獲省轄市級文明工地得0.1分、獲有省級文明工地得0.3分,獲有國家級文明工地得0.5分(有效期均為一年)。 ⑶、投標項目經理承擔過2007年1月1日以來竣工的造價在200萬元及以上的
園林鋪裝工程業(yè)績,且符合國家施工規(guī)范的得1.5分;投標項目經理承擔過2007年1月1日以來竣工的造價在800萬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業(yè)績,且符合國家施工規(guī)范的得1.5分(投標項目經理業(yè)績均需提供以下原件: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對應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或原發(fā)包人出具的完工證明),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本項最多得3分。 8、差額保證金:工程施工招標的中標人除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提交履約保證金外,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則中標人還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