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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青秀山鳳凰塔改造設計方案征集文件
第一部分 方案征集說明文件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青秀山鳳凰塔改造設計 2、項目位置:廣西南寧青秀山風景名勝旅游區(qū)鳳凰嶺 二、組織單位 南寧青秀山風景名勝旅游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青秀山公司”) 三、方案征集方式及方案的評審、選定 本次征集活動采用公開征集方式,共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廣泛征集設計意向方案階段 通過網(wǎng)絡、報刊、邀請函等方式向具有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風景園林建筑設計資質的單位、公司或具有設計資質的建筑師、景觀師、風景園林師等個人發(fā)布方案征集信息。 各投稿單位或投稿人提交方案后,由方案征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和人員根據(jù)投標單位或投標人提供的方案進行篩選,擇優(yōu)選出5個較優(yōu)的方案。 第二階段:擇優(yōu)邀請競標階段 由征集單位向第一階段擇優(yōu)選定后的5家設計單位或個人發(fā)出深化設計邀請。受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按設計任務書規(guī)定報送設計成果,征集單位將會同規(guī)劃部門邀請7~9名包括建筑、園林、旅游、文化、策劃等方面的國內外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對5個方案進行評審,提出推薦方案意見,并按照程序上報市政府批準。最終報批并采納的方案的施工圖設計原則上由中選方案單位一并完成。 四、日程安排 1、方案征集文件發(fā)放 2009年2月12日~2009年3月5日,通過網(wǎng)絡、報刊、邀請函等方式向具有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風景園林建筑設計資質的單位、公司或具有設計資質的建筑師、景觀師、風景園林師等個人發(fā)布方案征集信息,廣泛征集設計意向方案。同時,于2009年3月6日(9:00AM — 10:00AM)召開征集發(fā)布會,現(xiàn)場發(fā)放方案征集文件。 2、現(xiàn)場踏勘 2009年3月6日,10:00AM — 12:00AM,統(tǒng)一組織設計機構踏勘現(xiàn)場。 3、答疑 2009年3月6日,2:30 PM — 5:30 PM,在青秀山公司一樓會議室答疑,設計機構可就征集文件和設計任務書中有關疑問與組織方交流。 答疑會后,設計機構或個人如有其它相關提問請以書面形式(不包括電子郵件,下同),在2009年3月10日前致函組織單位,組織單位將于2009年3月13日前回復。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不提出問題的,視為認可本征集文件。 4、設計意向方案成果提交 設計意向方案成果提交截止時間:2009年5月13日5:30PM前。請參與了項目設計意向的設計機構在此規(guī)定時間前通過特快專遞、網(wǎng)絡文件或現(xiàn)場遞交文件的方式,按時提交方案成果,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的設計意向方案文件,視同響應征集文件要求,均參加意向方案篩選。 5、意向方案篩選 2009年5月14日~2009年5月22日,由組織單位組織開展方案篩選,對參選方案進行評議,擇優(yōu)選出5個較優(yōu)的方案。 6、征集邀請 2009年5月25日~2009年5月26日,由組織單位向設計意向方案篩選排名前5位的方案設計機構或個人發(fā)出正式邀請函。 7、應征確認 凡確定參加本次方案征集的有資質的設計機構需出具確認函。確認函經(jīng)法人簽字或蓋章后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在2009年5月27日5:30PM前送達青秀山公司工程部。 8、成果提交 征集方案成果提交截止時間:2009年9月21日5:30PM前。請應征設計機構或個人在此規(guī)定時間前提交應征方案成果,并送達青秀山公司工程部。 9、評審 擬定于2009年9月30日前舉行征集方案專家評審會,由組織單位邀請7~9名包括建筑、園林、旅游、文化、策劃等方面的國內外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對5個方案進行評審,提出推薦方案意見,并按照程序上報市政府批準。 10、本次方案征集時間安排若有變化或調整則另行通知。 11、方案征集原則 本次方案征集將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進行。 12、其他說明 凡參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設計單位均視為承認本方案征集文件的所有條款并按本方案征集文件規(guī)定條款完成各階段設計方案。 五、方案設計費用 1、設計意向方案階段無工作費用補償,擇優(yōu)選定的5個方案的設計機構或個人有獲得進入邀請競標階段的權利。 2、根據(jù)專家評審意見,對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的各應邀方案支付征集費用4萬元人民幣/個。達不到設計任務書要求的方案將根據(jù)專家評審意見扣減費用,甚至不予支付。 3、組織單位在設計方案評審后2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方案征集費用。最終中選方案報市政府審批通過后,該方案設計機構將獲得與組織單位簽訂設計合同的優(yōu)先權,已支付中選單位的征集費做為合同設計費的預付款。 六、違約行為規(guī)定 以下行為將被視為違約行為,其應征方案將被視為無效應征方案: 1、至本說明規(guī)定的應征方案提交截止時間而未送交應征方案的; 2、應征方案不符合應征文件有關要求的; 3、未對征集文件有關要求做出實質性響應或有重大偏差的; 4、應征文件未按規(guī)定格式制作或字跡模糊辨認不請、內容不全的; 5、應征文件未標注有設計機構名稱或標志的。 七、相關說明 1、本次方案征集的工作語言為中文。 2、應征文件送交時,有關應征方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匯款戶名及帳號、設計收費證書及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聯(lián)絡人等資料應一并送交,并注明參加設計人員的具體姓名、專業(yè)、職務、職稱。 3、應征方的所有應征文件將不予以返還。 4、應征方參與本次規(guī)劃征集工作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應征方自行承擔。 5、參加本次征集的作品版權歸組織單位所有,組織單位有權在征集活動結束后公開展示應征設計成果,并通過傳播媒介、專業(yè)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介紹、展示應征作品及評價應征作品,并使用應征作品。設計機構對其設計作品有一定的使用權(限介紹方案和論文發(fā)表)。 6、組織單位有權在青秀山鳳凰塔改造建設中使用應征設計方案,并根據(jù)需要對其進行調整或修改。 7、本次征集活動的解釋權屬于南寧青秀山風景名勝旅游開發(fā)責任公司。 8、與本項目有關的正式聯(lián)系方式如下: 聯(lián)系人:趙 微 地址:廣西南寧市青山路19號 南寧青秀山風景名勝旅游開發(fā)責任公司 郵編:530021 電話:0771-5560679 傳真:0771-5560651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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