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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踐綠違建“巍然屹立”到何時?
自6月5日,本版連續(xù)4次刊登了建華區(qū)明園小區(qū)11號樓,4個單元的一樓住戶私自把樓前公用綠地占為己有的報道。半個月的時間過去了,11號樓前私建的圍欄仍“屹立不倒”,大有向法律法規(guī)叫板之勢。新聞回放 6月5日,本報刊發(fā)第一篇報道,題為《有花有草還種上大蔥,公用綠地被水泥柱私圈成自家大院》。這時明園小區(qū)11號樓的違建“工程”尚未完工,部分圍欄還沒有“到位”。
6月6日,完工的違建。
6月10日,使用中的違建
6月17日,2號樓有人東施效顰。 6月6日,本報刊發(fā)第二篇報道《物業(yè)“躲貓貓”,業(yè)主膽夠大,明園小區(qū)11號樓踐綠違建要“竣工”》見報時,圍欄已經搭建完畢,違建“工程”基本結束。3單元和4單元的一樓住戶還對住宅進行了擴建,把窗戶的位置變成了一個小型陽臺。 6月11日,本報刊發(fā)第三篇報道,題為《北斗物業(yè)導演鬧劇一場,安排少數業(yè)主座談“踐綠違建”》。此時,11號樓前的違建已經完工,圍欄上藍白相間的顏色格外引人注目。 6月16日,第四篇報道《先唱“雙簧”再裝記者,明園11號樓“搭臺唱戲”》一文,報道了個別人走家串戶,“苦口婆心”地勸說業(yè)主,要讓違建合法化。市領導關注部門態(tài)度不同 明園小區(qū)11號樓私建圍欄的系列報道陸續(xù)刊發(fā)后,引起了市委常委、副市長趙萬山的重視。趙萬山對6月6日的稿件進行批示:請孫立凱副秘書長閱處。 6月11日,趙副市長對此事再次批示:這件事我已批示過一次,請市城管局、市建設局認真處理,并請媒體跟蹤。 6月18日,記者來到市建設局。周游副局長表示,只要是踐綠違建就必須拆除。隨后,記者又來到市城管局,吳局長的態(tài)度也非常堅決,拆除違建,沒有商量的余地。 當記者來到建華區(qū)建設局時,副局長劉福祥不在,于是記者撥通了他的電話。劉副局長在電話中說,正在開會不能趕回局里。 6月19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建華區(qū)建設局,局長和副局長仍在外面工作。違建“三宗罪”又有東施效顰 “我對違法者的行為已經忍無可忍了!”11號樓居民張先生坦言,他現在每天看到這個圍欄,心里相當不舒服�!昂煤玫男^(qū)綠地,干嘛非得用圍欄圍起來,這種占用綠地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法規(guī)�!� 6月10日,建華區(qū)建設局就已經下了拆扒通知�!斑@都快10天了,圍欄還好好地立在那兒。小區(qū)的建設圖紙上沒有這樣的圍欄,這不是違反了《規(guī)劃法》嗎?既然違法了,還留著這樣‘礙眼’的圍欄干啥?”劉先生質疑道。 6月19日中午,明園小區(qū)18號樓居民杜先生打來電話,態(tài)度堅決:“根據《物權法》規(guī)定,綠地是小區(qū)全體業(yè)主的共有財產,11號樓的幾家居民有什么權利占用!”杜先生表示,如果11號樓一樓居民可以私占綠地,那么其他樓的一樓居民是不是也可以各占一塊地呢?要是大家隨便占地,還要物業(yè)公司干什么?業(yè)主還交什么物業(yè)費? 違建歷經半個月仍不能被執(zhí)法部門拆除。也許是覺得有機可乘,6月17日下午,小區(qū)2號樓3單元盈莉春餅門前,也私自圍起了一方“小天地”。這方“小天地”雖然沒有11號樓前的圍欄“宏偉壯觀”,卻也別有一番“風味”�?磥恚绻俨粍x住歪風邪氣,明園小區(qū)內,就可要滿眼“柵欄林立”了。 采訪中居民們稱,他們每天都在等待,盼望著有關部門能夠盡早解決問題,還給他們一個舒心的居住環(huán)境。記者也將對此事繼續(xù)進行關注。 黑龍江新聞網 齊齊哈爾6月20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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