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古建筑保護所面臨的問題
連日來,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長沙古城墻、重慶蔣介石行營都成了公眾關注的焦點,名人故居和古建筑頻頻被破壞,引起了人們對于古建筑保護的諸多討論和思考。
與此同時,知名建筑及藝術評論家方振寧正在為鐘鼓樓間的四合院和前門廊坊頭條、廊坊二條的保護做著自己的努力。他連續(xù)多日在自己的微博和博客中,對上述地區(qū)的現(xiàn)狀做了梳理,希望能夠引起人們對古建筑保護的更多注意。作為一名當代建筑的評論和策展人,方振寧先生從1985年開始關注古建筑的保護,并且十分重視如何使古建筑的保護和利用兩者兼顧。他在采訪中說道,“我在策劃建筑展覽的時候,很關注這樣的主題,比如怎樣保存、記憶老建筑,怎樣將他們改造成現(xiàn)在能夠使用的場所。會特別強調(diào)這兩個方面怎樣交替的運用,這是關于傳承和記憶的問題。”
北京廊坊頭條建筑
面對越來越多的古建筑被破壞事件在不同地區(qū)發(fā)生的情況,方振寧先生認為,如今在古建筑的保護過程中不少問題亟待解決。
首先,法律跟不上,我們對于文物或者不可移動文物的認定速度慢。有一些古建筑沒有被納入其中,法律法規(guī)能夠包括的范圍非常有限,使得一些沒有被納入不可移動文物的房子被拆。所以,對于這些文物或許可以分為幾類:不可移動的、具有史跡性的等等。要不斷的增加項目,比如聯(lián)合國文化遺產(chǎn),不可能一年把世界上所有的文化遺產(chǎn)全都指定,每年都會有不同的申報。另外,比如出土的、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像長沙古城墻,這些以前不知道的,專家們覺得非常重要的發(fā)現(xiàn),就需要立刻納入保護范圍之中。
第二是在進行重大項目時,需要進行公民投票,通過民主的方式廣泛征求意見。
在此之后就是透明性,不能偷偷摸摸的,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就對古建筑進行大面積的施工。需要寫清項目的名稱、許可、施工單位、負責人及聯(lián)系方式、竣工后的效果圖及投訴電話等。
另外,最重要的是教育,這不是法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提高普遍的教育水準,同時也需要媒體的監(jiān)督。
在進行了多年古建筑保護的努力之后,現(xiàn)在仍然有大量的古建筑遭到破壞。對此方振寧表示,自己依然會堅持下去,“如果我能通過媒體讓大家知道,讓更多的人覺悟,學習著去保護這個城市、建筑,或者說有書留下來,這就是努力的結果。”
編輯:fengxi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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